青海省水文水资源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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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明辅导材料
关于征求对局党委意见建议的通知
关于征求对厅党组领导班子意见建议的函
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全省水文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图)
传达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部署全省水文工作重点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文测报工作的通知
我局召开庆“七一”暨表彰大会
 
 

  1.负责全省水文行业管理,组织拟定贯彻全国水文管理政策、法规实施细则;编制全省水文站网规划,负责全省水文站网的建设与管理。

  2.负责全省水文勘测和地表水、地下水水量、水质等水文要素的监测与分析评价,领导全省水文测验工作;统一管理水文资料的收集、汇总、审查、裁决。

  3.负责国家、省级防汛抗旱所需水文信息的收集、处理、监视与发布、重要水情预警预报、水文数据库、水资源检测评价管理服务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全省重点防洪地区和中型水库暴雨、洪水监测及分析预报、调度计算。

  4.负责水文水资源勘测调查评价资格认证、水文资料分析、水文信息传输、水文资料整编及使用审定,归口管理全省水文检测工作;负责本省境内水文水资源检测站网的布局与规划、建设和调整工作。

  5.负责对全省范围或某一区域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负责编制《青海省水资源公报》和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供水水源规划和水的长期供求计划;审核水域纳污能力;发布水质公报。

  6.负责水资源保护、利用、开发的监督管理和全省取水、用水计量的监督管理,审批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水污染案件;负责编制《青海省水资源质量年报》。

  7.依照有关行政法规承担全省水文、水质检测和报汛设施的保护监督,依法查处破坏水文、水质检测、报汛设施《水法》所规定的任何侵犯水文单位合法权益的案件。

  8.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中,负责对水量、水质的检测、分析和评价,水域排污总量的监控,水土流失监测、区域或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以及工程水文计算所需水文资料与成果的审定。

  9.执法机关查处水事案件和调处水事纠纷提供技术鉴定,为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提供基础工作成果和技术咨询服务。

  10.水文行业政策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水文建设规划的拟定,水文人才培训及科技咨询有偿服务等。

  11.承办省政府、省水利厅和部水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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